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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9-27

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

201991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2

一、部门职责..................................................    2

二、机构设置..................................................    2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和人员情况................................    3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4

二、收入决算表...............................................    15

三、支出决算表...............................................    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1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1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2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2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3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5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6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7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7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7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8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法规,协助市委整顿党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和其他上级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

(三) 负责检查和审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涉案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四)按照分级管辖的原则,监督检查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监督检查市属企事业单位及其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做出行政处分;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正当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法律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五大连池市党纪条规和政纪规定;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拟定行政监察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八)会同各部门及各乡(镇、场)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审核各乡(镇、场)纪委领导班子人选;负责对市直各部门的纪工委、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前的考察、考核;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授权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纪委监委内设15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核定编制78名。

()办公室

1、负责处理委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市纪委全会、常委会议、市纪委书记办公会议、监察局长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与市纪委委员联系;

2、汇总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委局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制发以市纪委、监察局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批办交办事项以及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市纪委常委会议、监察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委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答复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4、组织协调委局机关机要文件的办理和运行管理,保管、使用市纪委、监察局及办公室印章,负责制发委局机关各部门及派驻机构印章,负责委局机关保密工作,协调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

5、负责委局机关对外联络接洽、值班工作;

6、负责委局机关文书、音像等档案管理,编辑整理有关档案材料,统筹指导归档工作;

7、负责委局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委局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工作以及干部职工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委局机关涉案款物管理工作;

8、负责制定委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度,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和党建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开展党员活动、文化娱乐和健康修养等活动,做好生活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10、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理论研究、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提出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建议,负责对有关机关起草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意见、建议;

11、起草市纪委全会工作报告、主要领导同志文稿,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委局重要文件;

12、汇总、整理、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料,对委局机关有关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和政策的咨询、答复;

13、组织协调纪检监察调研工作和社科理论界相关重大课题研究,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立法后评估和监督检查;

14、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综合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特点规律,研究制定措施办法;

15、负责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指导全市纪检监察法规工作,负责编纂纪检监察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16、负责收集、综合行政监察工作情况,处理日常行政监察业务,做好行政监察信息反馈和宣传报道工作;

17、承办市人大、市政府交办的监察工作事项,起草向人大、政府的监察工作情况报告;

18、负责全市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工作;

19、承办委局机关劳资有关工作;

20、负责委局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委局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开展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训工作;

21、负责委局机关党的建设,领导委局机关党组织的工作;

22、负责在委局机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委局机关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承担委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

23、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部

1、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工作;

2、负责委局机关各部门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委局机关日常纪律作风建设,制定相关制度,督促委局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3、负责承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纪委派出机构领导班子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因公临时出国(境)备案和因私出国(境)办理等工作;

6、组织办理市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市委组织部意见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属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组织建设,承办相关干部人事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承办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9、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10、负责受理对委局机关各室办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11、负责受理对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及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12、负责受理对各乡(镇)纪委、市纪委派出纪工委、市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13、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14、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5、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宣传部

1、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归口管理委局机关承担宣传教育职能的有关单位;

4、负责委局机关的新闻事务,承担委局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重点新闻网站等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

6、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

7、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风政风监督室(市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1、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

2、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

3、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

4、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5、综合协调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各乡(镇)和市直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6、履行市委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监督检查承担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查处各乡(镇)和市直部门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7、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8、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访室

1、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向委局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实施信访监督;

2、综合信访举报信息,向案件监督管理室移交有关案件线索;

3、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

4、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事项,审核办理结果;

5、调查研究信访举报工作,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检查、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

6、对上访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维护信访举报工作秩序,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

7、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案件监督管理室

1、负责对市管干部问题线索、领导批示或者交办的案件线索、纪检监察室和其他职能部门按照规定移交的案件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并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协助办理市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市委组织部意见工作;

2、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市委报告的同时向黑河市纪委报告,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

3、承担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协作办案机制,归口管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负责协调追逃防逃相关工作;

4、负责对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委局机关办案场所执行办案纪律、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5、督促查办上级机关和委局领导批办、交办案件及办理相关事项;

6、协调组织问题线索的集中排查和督办,负责对查办案件及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7、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

1、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及市管干部遵守、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2、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及市管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市管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3、督促联系单位及市管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4、承办联系单位市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典型和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联系单位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监督指导联系单位案件查处工作;

5、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监督指导联系单位上报问题线索处置;

6、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视、市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市委组织部意见等工作,参加联系单位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协调对联系单位和市管干部的诫勉谈话工作;

7、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考察了解联系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请况;

8、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案件审理室

1、审理委局机关直接检查处理和各党委(党组、总支、工委)、政府(部门、单位)报批或备案的案件;

2、审理需要呈报黑河市委、市纪委和市委审批的案件;

3、承办应当由各乡(镇)党委、纪委批准但需要比照处理和其他需要比照处理呈报上级纪委批准的案件;

4、承办各党委(党组、总支、工委)、政府(部门、单位)和委局机关有关部门征求案件审理室意见的案件;

5、承办处分决定事项落实及督促检查相关工作;

6、承办监察局给予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

7、起草案件审理、解除行政处分工作的程序性规定,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相关业务工作;

8、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委局机关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对全市各级党组织、政府(部门、单位)作出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查)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及其他需要由委局机关处理的申诉案件,处理、督办委局机关收到的申诉信件;

9、承担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对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起草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程序性规定,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相关业务工作;

10、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和人员情况

2018年度纳入纪委监委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有:行政单位1个,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0;事业单位1个,中国共产党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电化教育信息中心。2018年末机构实有人数41人,其中:在职人员4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

部门: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699.7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

563.25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29

三、事业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0

四、经营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1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2

六、其他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3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4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

84.9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

22.64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7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8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39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1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

16

十六、金融支出

43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4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5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6

28.99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7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8

22

49

本年收入合计

23

699.77

本年支出合计

50

699.7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4

结余分配

51

年初结转和结余

25

年末结转和结余

52

26

53

总计

27

699.77

总计

54

699.7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

部门: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699.77

699.77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63.25

563.25

20110

人力资源事务

0.09

0.09

2011050

事业运行

0.09

0.09

20111

纪检监察事务

563.16

563.16

2011101

行政运行

414.30

414.30

2011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3.73

33.73

2011150

事业运行

13.06

13.06

2011199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102.07

102.0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4.90

84.9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84.82

84.82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1.16

41.1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3.65

43.65

20808

抚恤

0.08

0.08

2080802

伤残抚恤

0.08

0.0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2.64

22.64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2.64

22.6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1.97

21.97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0.67

0.6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8.99

28.9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8.99

28.9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8.99

28.9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

部门: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699.77

563.25

135.8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63.25

427.45

135.80

20110

人力资源事务

0.09

0.09

2011050

事业运行

0.09

0.09

20111

纪检监察事务

563.16

427.36

135.80

2011101

行政运行

414.30

414.30

2011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3.73

33.73

2011150

事业运行

13.06

13.06

2011199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102.07

102.0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4.90

84.9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84.82

84.82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1.16

41.1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3.65

43.65

20808

抚恤

0.08

0.08

2080802

伤残抚恤

0.08

0.0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2.64

22.64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2.64

22.6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1.97

21.97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0.67

0.6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8.99

28.9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8.99

28.9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8.99

28.9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部门: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699.7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

563.25

563.25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29

3

三、国防支出

3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1

5

五、教育支出

32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3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4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

84.90

84.9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

22.64

22.64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7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8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39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1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

16

十六、金融支出

43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4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5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6

28.99

28.99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7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8

本年收入合计

22

699.77

本年支出合计

49

699.77

699.77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3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4

5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5

52

26

53

总计

27

699.77

总计

54

699.77

699.7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

部门: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699.77

563.25

135.8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63.25

427.45

135.80

20110

人力资源事务

0.09

0.09

2011050

事业运行

0.09

0.09

20111

纪检监察事务

563.16

427.36

135.80

2011101

行政运行

414.30

414.30

2011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3.73

33.73

2011150

事业运行

13.06

13.06

2011199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102.07

102.0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4.90

84.9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84.82

84.82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1.16

41.1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3.65

43.65

20808

抚恤

0.08

0.08

2080802

伤残抚恤

0.08

0.0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2.64

22.64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2.64

22.6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1.97

21.97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0.67

0.6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8.99

28.9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8.99

28.9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8.99

28.9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

部门: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408.0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3.97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165.09

30201

  办公费

87.72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126.20

30202

  印刷费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21.43

30203

  咨询费

310

资本性支出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4

  手续费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7

  绩效工资

30205

  水费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3.65

30206

  电费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207

  邮电费

1.0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2.64

30208

  取暖费

31006

  大型修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0211

  差旅费

11.25

31008

  物资储备

30113

  住房公积金

28.99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9

  土地补偿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31010

  安置补助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14

  租赁费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2.00

30215

  会议费

31012

  拆迁补偿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2

  退休费

41.16

30217

  公务接待费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4

  抚恤金

0.08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5

  生活补助

0.76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399

其他支出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7

  委托业务费

39906

  赠与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0309

  奖励金

30229

  福利费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00

39999

  其他支出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人员经费合计

450.00

公用经费合计

113.9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

部门: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4.00

14.00

14.00

14.00

14.00

14.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

部门: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

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

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说明: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计699.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9.7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699.77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计与2017年相比,增加184.24万元,同比增长26.3%。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科室增加,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一)2018年度本年收入699.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99.7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2018年度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三)201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占0%;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0%

(四)2018年度本年支出699.77万元。

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563.97万元,占总支出80.6%;项目支出138.80万元,占总支出19.4%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3.25万元,占8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90万元,占1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2.64万元,占3.2%;住房保障(类)支出28.99万元,占4.1%

(五)2018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占0%;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9.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9.77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699.77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与2017年相比,增加184.24万元,同比增长26.3%。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科室增加,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69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9.7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0%

(二)2018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占0%;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0%

(三)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699.77万元,年初预算为59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

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563.97万元,占总支出80.6%;项目支出138.80万元,占总支出19.4%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0.09万元,占0.01%,年初预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14.30万元,占59.2%,年初预算为41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科室增加,人员增加,经费增加;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3.73万元,占4.8%,年初预算为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科室增加,人员增加,经费增加;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3.06万元,占1.9%,年初预算为1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支出102.07万元,占14.6%,年初预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1.16万元,占5.9%,年初预算为12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据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细分成三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43.65万元,占6.2%,年初预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据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细分成三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支出0.08万元,占0%,年初预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据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细分成三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1.97万元,占3.1%,年初预算为2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科室增加,人员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0.67万元,占0.1%,年初预算为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8.99万元,占4.1%,年初预算为2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科室增加,人员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4万元,比2017年增加7万元,增长50%。年初预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决算比减少 0 万元,下降0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人次数0人,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比持平。与上年决算增加7万元,增长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万元,比2017年增加7万元,增长50%,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1辆,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科室增加,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比减少0万元,下降 0 %。与上年决算比减少0 万元,下降 0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9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4万元,比2017年增加51.56万元,同比增长45.2%。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监察体制改革,科室增加,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加。其中:办公费87.72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1.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办公用房占有面积0平方米,房产价值  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辆、其他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2018年度没有开展绩效评价,故没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的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支出的拨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使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安排的,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支出的拨款。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

(一)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利费等。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事业单位。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务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二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