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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纪律要求廉洁过好中秋节国庆节的通知
来源: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9-02
各党(工)委、党组,有关单位: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两节”期间强化正风肃纪,确保廉洁过节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1、严禁使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等节礼;
2、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
3、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4、严禁使用公款相互送礼、走访;
5、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6、严禁举办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及联欢活动;
7、严禁违反规定以各种方式收送“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土特产品;
8、严禁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
9、严禁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
10、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家长和学生的礼品礼金,严禁进行有偿补课。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与学校、教师建立正常的沟通关系,严禁向教师赠送礼品礼金,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11、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早强调早部署,通过集中学习、下发通知、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约谈提醒等方式,敲警钟、打预防针。要落实好值班制度,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稳定、防汛防涝等各项工作。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又要管住配偶、子女等身边人,在正风肃纪和廉洁从政方面做出表率和示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树牢纪律和规矩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中秋、国庆纪律要求,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组织专门力量,盯紧公务接待和差旅、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滥发钱物、违规收送礼金、名贵土特产等问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大数据筛查等方式,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责任落实不力,履职不力,压力传导不到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与漠视群众利益整治相结合,深挖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整治吃喝风、红包风、赌博风、走读风;持续传导压力,形成震慑,通过查处违纪违规问题,通报典型案例,释放强烈的正风肃纪信号,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时刻自省、自律、自警,提高政治意识,遵守纪律底线,取得明显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实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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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