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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课堂】职务犯罪的100个罪名——(三十四)非法搜查罪

来源: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9-07

  非法搜查罪释义:
  非法搜查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对他人身体、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主要特征:
  1、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明知擅自搜查违法而故意为之。行为人基于何种动机或目的,不影响本罪成立。
  2、客观上实施了对他人身体、住宅非法搜查的行为。在中国除公安、安全,检察机关为寻找犯罪证据,可持搜查证对人犯或嫌疑人的身体、住宅依法进行搜查外,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无权进行搜查。侦查人员违反法律规定进行搜查,情节严重的亦构成本罪。

  立案(定罪量刑)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并实施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2、非法搜查,情节严重,导致被搜查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3、非法搜查,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
  4、非法搜查3人(户)次以上的;
  5、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住宅非法搜查的;
  6、其他非法搜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每日一题】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下列(BD)情形之一的,构成非法授查罪。
  A、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
  B、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精神失常的
  C、司法工作人员对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场所非法搜查的
  D、3次以上或者3人(户)以上非法搜查的

  正确答案: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