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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课堂】职务犯罪的100个罪名——(二十九)挪用特定款物罪
来源: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9-07
挪用特定款物罪释义: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罪行认定: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情节严重”与“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两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仅“情节严重”但未造成童大损害,或仅造成重大损失,但并非“情节严重”,都不能认定为犯罪。
造成“重大损害”一般是指严重影响当时当地的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工作,直接导致民政对象的人身伤亡、房屋倒塌、财产损失、牲畜伤亡,以及直接导致大面积粮田病虫害现象,救灾抢险工作不能及时进行而引发的其他直接物质损失。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具有以下情节:
1、挪用的抚恤事业费系残废抚恤费、烈军属生活补助费;
2、挪用的救济费系孤老残幼社会救济费、无生活来源的散居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儿童福利院经费;
3、挪用的救灾款是自然灾害救灾款;
4、挪用的救灾物资,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活必需品;
5、挪用的款物数额巨大的;
6、多次挪用屡教不改的;
7、挪用特定款物用于挥霍浪费和高消费性开支的;
8、挪用外援款物的等。
立案(定罪量刑)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
【每日一题】挪用特定款物罪中的“特定款物”是指用于下列哪些用途的款物( )
A、救灾、救济款物
B、抢险、防汛款物
C、扶贫
D、优抚
正确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