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宣传教育
“学党史、忆初心、担使命”主题征文作品展播(九)学习百年党史 提升担当自觉

来源: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7-16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全党上下开启党史学习教育之际,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采取开展“线上+线下”形式将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到经常,带我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百年党史、重温峥嵘岁月,不断从百年党史中坚定信仰信念、凝聚奋进力量,通过学党史、悟思想更好的做到办实事、开新局,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过系统学习,我对党史、纪检监察史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纪检监察史是党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一代代纪检监察人,前赴后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创造了辉煌的业绩,留下了优良的传统。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参观我市廉政文化公园时,我委同志讲解党历史上第一个中央监察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的产生时说到:“1927年4月底至5月上旬,中国共产党经历了“四•一二”反革命政变的严酷打击,及时在武汉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五大”选举产生了以王荷波为主席,许白昊、张佐臣等为候补委员的中央监察委员会。首届中央监察委员会10名中央监委委员、候补委员没有一名叛徒,其中八人在数年内相继牺牲,用生命诠释了对信仰的忠诚。”这让我既感动又自豪。
  蓦然回首,距离我光荣地成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已经3年半多的时间了。2017年12月,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开,我从伊春地区的检察院转隶至纪委监委工作,成为了一名纪检监察战线上的新兵。告别了反贪局的工作岗位,迅速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由执法到执纪,不仅是工作岗位的转换、工作角色的转换,更是思想观念、工作方式的全面转变。
  初到新岗位,我被分配到了案件审理室,我所工作的林区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是政企合一的性质,党群关系复杂。我的工作对象由单一的与犯罪嫌疑人打交道变为与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打交道,工作内容由运用《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扩展为学习使用《纪律处分条例》、《执纪工作规则》等党规党纪;面对复杂、庞大的党员干部群体,错综复杂的党政纪案件,再加上自己对于纪检监察业务的不了解,我真切的感受到了执纪监督并非是简单易行的,胜任这份工作仅仅靠掌握所学的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的,由于所学知识面较窄,工作中接触人群的局限性导致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层次的理解乃至实践中如何把握运用更是无从谈起;这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让我也彻底的改变了之前对纪委“工作偏简单、程序缺严谨”的认知。 
  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工作的不断深入,我渐渐地懂得了案件审理工作的内涵,熟知党纪国法、吃透程序、吃透案情,是审理工作的基础,审理工作不仅仅是要把司法与执纪执法相融合,更要把执纪执法程序与司法程序相转换,办案人员既要懂纪律,也要懂法律,做到纪法、法法的衔接与融汇贯通。确保把每一起违纪违法案件都办成铁案,是审理人最大的心愿,也是审理人的职责所在。
  2020年8月,我从伊春地区的纪委监委选调至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工作,从事案件的审查调查工作,一年来办理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使我深刻懂得了,近年来查处的触犯党纪国法的党员干部越来越多,不是他们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而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从严处理、绝不姑息有助于党员干部更加自觉的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各项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是依法治国的利器,惩治的是贪污腐败的极少数;而纪律则是从严治党的一把戒尺,管住的是党员干部的大多数。运用“四种形态”及时治病救人,避免了大多数党员干部滑向犯罪的深渊;对极个别的党员领导干部涉嫌严重违法问题,监委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实现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在这三年半多的时间里,我和所有转隶的同志们都书写着新的历史,“检察蓝”的情怀是我永生难忘的记忆,融入纪检大家庭,让我此生又多了一份特殊的纪检情怀。自己也常常在想,转隶是一种新的融合,从检到从纪只是“战场”的转移,不忘初心,始终是激励我们在反腐道路上砥砺前行的不懈动力。
  今年还是我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第3个年头,从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到光荣成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一直都在努力学习党的历史、践行自己的职责使命,今年党史学习教育是最让我思想受到洗礼、灵魂受到触动的一次学习。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将通过学党史、悟初心,汲取砥砺前行的精神力量,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纪检监察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第六纪检监察室科员  王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