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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隆镇卫生院院长陈超宇违反疫情防控纪律 失职失责问题的通报
来源: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1-30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抗击疫情一线工作人员做好自我防护对于履行自身工作职责、阻断疫情传播至关重要。日前,督导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兴隆镇卫生院未严格落实防疫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整体防护意识不强,防护措施不到位,院长陈超宇及院内3名工作人员办公期间均未佩戴口罩,增加了防控风险和安全隐患,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2月16日13时许,五大连池市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组在兴隆镇卫生院疫情防控检查期间,发现该院院长陈超宇、医生韩茹、护士刘宝辉在院长办公室开会,三人均未按规定佩戴口罩,另有一名工作人员孙成武在一楼值班室未按规定佩戴口罩。乡镇卫生院处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在沾河、嫩江等周边区域相继出现感染病例的情况下,院长陈超宇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没有清醒认识,未能以身作则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单位管理不严格,院内全体医务人员个人防护不到位。五大连池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超宇记过处分,对韩茹、刘宝辉、孙成武由市卫生健康局在卫生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疫情防控不容轻慢,战斗没有下不为例。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医务工作者,要从上述案例中认真汲取教训,带头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纪律要求,带头做好自身防护,集中精力把各项防护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不留死角,不藏隐患,以更加严格的管控手段,更加严密的防护措施,坚决消除风险隐患、阻断疫情。市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强监督检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战役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大连池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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