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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保洁管理制度
来源: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11-11
为规范保洁人员工作流程,提高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的本制度。
一、行为规范
遵守法律法规及委内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期间着装整齐、举止规范。
二、作息时间
每日工作时间为:夏季7:30-10:30,13:30-16:30;冬季7:30-10:30,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工作职责
1、负责对一楼门前、大厅、走廊、楼梯、卫生间、会议室、会客室等区域的保洁工作。
2、负责对公共区域内所有窗台、玻璃的清洁工作。
3、负责对公共区域所有绿植的养护工作。
4、完成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标准
1、每日对保洁区域定时进行两次全面清洁,全天随时保洁,随脏随扫,保持良好的卫生状态。
2、全天做到公共办公区域地面整洁、干净,无垃圾、水渍、杂物。
3、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随时清理花盆内烟头等杂物,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4、每日清扫、冲洗卫生间四次以上,保证便池无污垢,拖布池、洗手池、各类台面无污渍,镜面无痕迹,地面清洁,厕所无异味。
5、各楼层的垃圾筒、烟灰缸要及时打扫、清理。
6、每日对视频会议室、常委会议室、会客室进行清扫,确保地面、桌椅干净整洁。
7、爱护保洁设备和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状况,
在保洁过程中,如发现公共设施有损坏,应及时上报。
8、保洁员要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发现水、电、上下水管道等硬件设施有问题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五、纪律要求
1、保洁人员要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杜绝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办公室负责人请假。
2、接受办公室指定人员不定时的卫生检查,如有不洁之处须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