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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保安管理制度

来源: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11-11

为了加强对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保安队伍的管理,保证机关正常办公秩序,保障财产安全,规范安保人员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守则

1、热爱本职工作,做到坚守岗位,忠于职守,认真执行领导制定的任务,树立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

2、上岗时注意形象,做到服装整齐,举止规范,精神饱满,礼貌待人。

3、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

4、熟悉视频监控、灭火器材、水电闸门等设备的操作、使用。

5、认真搞好保安值班室内外卫生,保证值班环境整洁、干净。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机关大楼和楼后院内的安全保卫及协助做好防火工作。

2、白班值班人员要保证至少1人在大厅值班,对来访人员要主动询问,在征得被访人同意后,做好外来人员登记方可准入;对上访人员做好引领,杜绝上访人员自行上楼进入办公区域;谢绝推销商品、收购废品等闲杂人员进入楼内;对破坏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为要迅速制止。

3、加强防范巡查,要以防火、防盗、防破坏为主要内容,随时巡查楼内各部位防火、防盗、防漏(水、电)情况;每晚对办公楼内进行全面检查,对门窗、水、电、监控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门窗关闭完好、水无跑冒滴漏、灯无长明不息、监控显示正常,并填写好巡查日志;发现有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4、夜班值班期间要对房前屋后责任区不定时巡查,防止不法分子、可疑人员进入; 对形迹可疑人员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并做好登记。

5、不得留宿外来人员,闲杂人员不得在门卫停留,电话不得随意对外借用。

6、认真做好报刊、信件、物品的签收与转交工作,禁止私自拆看信件。

7、及时完成临时性或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纪律要求

1、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制,分设白班和夜班,白班时间为:7:30-18:30,夜班时间为:18:30-7:30,交接班时间为7:30和18:30,交接班时做好记录。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岗,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向办公室负责人报告后,与其他保安人员自行安排轮换值班时间,保证24小时专人值守。

3、在岗期间不得随意离岗,不得饮酒,不得在工作时间玩手机、打瞌睡、吃零食等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4、要严格按照交接班时间进行交接,超出交接班时间一小时内视为迟到,超出一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办公室指定专人不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检查与考核,如果发现问题按照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批评教育,对出现多次旷工和私自离岗的解除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