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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的通知
来源: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06-01
为了促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狠刹公车私用和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公车行为,为建设“矿泉旅游名城、休闲养生之都”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现就《中共黑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黑河市监察局关于开展治理整顿公车私用问题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的通知》规定的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1、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一律封存;
2、严禁公务车辆用于公务以外的婚丧嫁娶、探亲访友、公车旅游、钓鱼、祭扫、接送子女上下学(含幼儿园)、个人购物、度假休闲等活动;
3、严禁公务车辆停放在住宅小区、酒吧、歌舞厅、游泳馆、洗浴中心等非定点公务接待活动场所;
4、严禁专职司机以外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私自驾驶公务车辆;
5、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6、严禁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及企业借用公务车辆自己驾驶或办私事。
市纪委监察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纪律责任。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456-6322384
0456-6320275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 大 连 池 市 监 察 局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