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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守纪律规定文明过好清明节的通知

来源: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4-01

 

各党(工)委、党组,相关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定不移纠 “四风”、树新风,营造文明、节俭、廉洁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持续传导压力。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与政治生态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解放思想大讨论、持续正风反腐紧密结合,做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层层落实责任;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遵守廉洁规定,守住纪律底线,防止 “四风”问题发生。

二、严明纪律要求,倡导文明过节。全市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七个严禁”:1、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2、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3、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4、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5、严禁借祭祀之机侵犯群众利益,收受服务对象红包。6、严禁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冥币。7、严禁值班空岗、饮酒。

三、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执纪问责。清明节期间,市纪委监委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大数据筛查等方式,对重点部门、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对节日期间责任落实不力,履职不力,压力传导不到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要一以贯之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挖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整治基层吃喝风、红包风、赌博风、走读风“小四风”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等违纪违规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强烈的正风肃纪信号。

四、举报方式:来信地址: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164100;举报电话:6322384

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电话:6320275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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