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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廉洁过好“五一”的通知
来源: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4-18
各党(工)委、党组、直属总支:
2018年“五一”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文明、节俭、廉洁过好“五一”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 “五一”节日期间纪律要求与贯彻落实全市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结合起来,聚焦“四风” 新表现,采取有效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文明、节俭、廉洁过好“五一”。
二、严格遵守纪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崇廉尚俭、廉洁过节: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五一”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触碰“底线”、逾越“红线”的问题严查严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56-6320275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